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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广7年,仍不普及的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,问题究竟在哪里?

发布:2023-11-08 18:43:00 文章来源:上海沃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文章作者:沃行 浏览量: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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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,始终是航运业最想攻克的课题之一。

 

一单制,就是在集装箱多式联运全过程中,凭一份多式联运(电子)运单或提单,实现托运人一次委托、费用一次结算、货物一次保险的一体化运输服务模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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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个例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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沃宝从武汉出发前往洛杉矶旅游,先购买“武汉-宁波”的高铁票,再购买“宁波-香港-洛杉矶”的中转机票,则需要手持三张票据,并经历武汉火车站和宁波机场两次安检。

 

而签订了多式联运一单制的货物从武汉经宁波舟山港运往洛杉矶,无论经历几次转运,只需持有一张经济实惠的CCA“套票”,且全程只需过一次海关“安检”。

 

当然,以上例子仅仅描绘了“一单制”的一个方面。现实中的货运多式联运比我们出行时换几个交通工具更复杂,还涉及到交货的节点、责任的认定、物权的认定,甚至会影响到向银行融资、赔付条款等复杂问题。

 

现有的典型一单制模式有这几种:

 

海铁联运 CCA 模式: 内陆段货代或铁代公司与船公司签订二程船协议 (Connected Carrier Agreement, CCA),将船公司海运服务向内陆段延伸,形成全程多式联运产品,船公司签发的单据也由海运提单变为多式联运提单,目的地由原来的“港—港”变为“门—门”。

 

这样做的好处是,客户把货物送至船公司指定的业务点即视为完成FOB出货(船上交货),货物风险也由货主转移至船公司提前完成交货,货运风险降低。商品在发货地完成报关后即可通过海铁联运船公司CCA专列直接运抵港口装船出口,凭着一张CCA“套票”便可畅通途中N段路程,减少运输成本,缩短收款周期

 

"铁路运单+提货码"模式:以义新欧班列为例,平台公司、银行、融资担保公司、保险公司等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方式,明确了各方权利、义务。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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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此,可实现对中欧班列货权的有效控制,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有效途径;同时,银行通过对贸易协议、海关手续、铁路运单、保险保单、进场单等单证的审核和有效控制,委托班列平台公司对义新欧班列运行实行全程控货,赋予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。在银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为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。收货人支付货款给银行,银行扣取发货人贷款后,发放唯一提货码,收货人使用提货码提货。

 

"铁路运单+多式联运提单"双轨制模式以中欧班列 (成渝) 为例,首先,银行、物流金融企业、进口商、货代等通过签订协议方式约定权利、义务,将货代签发的提单作为提货凭证,在信用证下使用提单,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使用提单的跟单信用证,物流金融企业为此提供信用担保,进口商将提单质押给物流金融企业作为反担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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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货代签发提单,提单是提货凭证,货代对提单下货物质押进行监管,铁路承运人签发的铁路运单将货代记载为收货人,确保货代对货物全程有效控制。最后,进口商在货代接收货物并签发提单后,将提单作为向银行议付凭证,实现资金快速回笼。

 

既然一单制这么好,为什么普及率依旧不是很高呢?

 

我国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可以概括为“五个不足”,即:

 

信息系统开放不足、物权凭证功能不足、法规规则支撑不足、标准单证应用不足、多式联运经营人不足。

 

上述所提的案例,在实际业务中,信用证结算方式仍很少被使用,更多的是采用电汇或者托收的方式,主要是因为多式联运提单物权属性仍缺少法律支撑

 

采用跟单信用证结算方式,需要相关主体与银行进行沟通,获得银行的接受,但由于配套法律规则不完善,他国银行难以认同;另一方面,相较海运而言,国际铁路运输控货难度更大,国际上对于可流通的多式联运单据是否为物权单据并不确定,大多数国家 (例如德国) 也不允许通过协议方式确定单据的物权属性,而是需要按商业惯例与法律规制执行。

 

说一千道一万,全世界公认遵循的是:《海牙规则》、《海牙-维斯比规则》和《汉堡规则》三大国际公约。目前尚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和生效的国际公约,为多式联运单证规则提供支持。在法律不支持的情况下想要推陈出新,终究只能小范围、局部尝试。

 

现行模式下,货运代理人仍有控货风险,进口商也可能面临持有提单但不能收到货物的风险。

 

2023年8月,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等有关单位共同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进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“一箱制”发展的意见》(交运发[2023]116号),“一单制”再次成为行业广泛关注的热点。11月1日,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专题研讨会在杭州举办,探讨如何利用物联网、大数据、区块链等技术,推进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高质量发展。

 

WallTech(上海沃行信息)CEO郭舜日受邀出席研讨会。WallTech作为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数字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,同时也是国际物流SAAS数字化转型服务的佼佼者,深度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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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总分享了对“一单制”瓶颈的看法,从单证、系统和政策三个层面对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关键问题进行抽丝剥茧的现状分析,寻找问题根源,研讨优化策略。

 

目前,我国在多式联运单证签发交接流程、使用规范、服务标准、法律风险等实践层面,缺乏有序规范的标准流程引导,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难度较大。

 

按照先易后难、循序渐进的原则,首先需要打通多式联运业务系统实现信息互联共享,尤其是率先推进铁路、港口、船公司信息互联共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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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中欧班列运输为例:其货运系统未面向用户开放接口,无法大量使用电子单据进行信息的传输和共享,铁路的物流状态信息也需要去铁路的网站查询,而无法直接为用户的系统共享,导致用户对铁路物流信息的掌握不够及时。

 

其次,培育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平台,支持铁路、港口、船公司、陆港等具有一定信息化基础的骨干企业,和以WallTech为代表的国际物流一体化协同SAAS平台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商发展,整合集成不同运输方式信息数据,尽快实现不同的办理主体都可以通过登录一个业务系统、填报一次运单数据完成多式联运业务办理。

 

为信息共享集成奠定技术基础,需要健全多式联运单证格式、基础数据、服务要求、业务流程、信息交换、通用接口、数据传输等方面技术标准。

 

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一步是,推进法规规则建立健全,推进赋予单证物权凭证功能。支撑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的相关立法研究和司法实践仍然滞后,需推动多式联运“一单制”相关内容纳入立法研究,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商业实践,在“一带一路”运输贸易中扩大铁路运单物权化应用,为立法工作提供实践基础。

 

在国际上,推动联合国贸法会、铁路合作组织、国际海关组织等探索铁路运单物权化,加快可转让多式联运单证规则制定进程。

 

道阻且长,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往往需要无数个细节的阶梯式铺垫,需要经年累月的试错,更需要行业各方各界的齐心协力。

 

在国际货运数字化转型的进行曲中,WallTech深度参与其中,和各界人士共同努力,期待早日开花结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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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llTech CEO 郭舜日(第二排右三)

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秘书长李志民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系统代表、各货运代理企业及国际贸易技术服务公司出席论坛

 

近期WallTech动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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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llTech CEO 郭舜日出席第十四届全球物流企业合作交易洽谈会圆桌论坛《数智化产品和服务,如何助力传统物流企业转型升级,链接全球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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圆桌论坛上强调,在行业下行周期,我们不仅要抱团取暖,也要抱团发光,互相补位,才能强强联合;

 

让专业的人专注专业的事,让货代回归业务本身,让先进的多租户云服务厂商负责软件以及数字化转型,通过数字化手段,实现精细化管理;让每个国际物流企业员工的效率释放出来、用到最高值,实现服务能力、运营体系、沟通能力,业务能力的全方位跃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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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货代协会数字工委主任、沃行信息副总裁刘峰出席《优质仓储设施融合跨境电商物流1+1>2研讨会》发表主题演讲《中国跨境电商物流的数字化发展与趋势》。他深入分析了中国跨境电商物流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,并提出了促进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思考。

 

参考资料:

《交通运输研究》Vol.9 No.3

公众号:@浙江海港、@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、@中货协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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