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为什么新增好的合作伙伴,业务里却无法选到?
1.1 请检查该合作伙伴是否勾选了“活跃”;
- 请检查该合作伙伴所属分公司,所属分公司选择为“HQ”时,当前Tenant下所有分公司都可以调用,否则只有所属的分公司可以调用;
1.2 请检查该合作伙伴是否正确勾选了对应角色;
1.3 请检查该合作伙伴是否勾选了关联业务类型,如只勾选了“海运出口”,则海运进口、空运进出口业务都无法调用该合作伙伴;
2. 合作伙伴中“所属分公司”与“关联分公司”有什么区别?
2.1所属分公司:为可以调用该合作伙伴的分公司,如选择“HQ”,则所有分公司皆可调用;
2.2关联分公司:合作伙伴为本Tenant下分公司时,选择该分公司的代码,交叉委托时系统通过代码匹配委托关联。
3. 录业务时订舱代理选了分公司,为什么不能点击委托?
请检查分公司在合作伙伴中是否正确关联了“关联分公司”。
4. 如何设置客户默认对应的销售?
客户页签-揽货类型,勾选“自揽货”,即可设置该客户的对应销售。
5. 设置合作伙伴角色时,为什么不能取消“目的港代理”角色?
该合作伙伴已勾选了“指定货代理”角色,“指定货代理”默认同时为“目的港代理”,如需取消“目的港代理”角色,请先取消勾选“指定货代理”。
6. 合作伙伴中代理角色说明:
6.1 订舱代理/换单代理:即船代,代为向船公司订舱的合作伙伴;
6.2目的港代理:在各个目的港的合作伙伴,完成货物到港后清关运输等工作;
6.3指定货代理:目的港代理未必是指定货代理,但是指定货代理一定是目的港代理;
6.4本地代理:其它从事代理业务的公司,在操作时没有对应的业务栏位,只做为结算对象出现;
6.5结算代理:当客户以A抬头发起委托,但是费用以B抬头结算,则B抬头为A的结算代理。
在合作伙伴模板录A抬头信息的时候,付款类型这边要勾选“使用结算代理”,并选择B。